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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管理违规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今日国土
所属栏目:资讯-快讯
发布时间:2026-06-15 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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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管理违规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京丰市监处罚〔2026〕3325 号),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003739A,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多项违规,被处罚。
经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当事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从事商业零售、超市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发行、销售单用途预付卡。当事人作为集团发卡企业,对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销售的单用途预付卡未实行资金存管制度,经我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另查,当事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停止发售单用途预付卡,已发售的单用途预付卡于2023年12月使用规则发生调整,使用金额进行限制,不能按照当事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发售预付卡时的使用规则兑付预付卡。在兑付条件发生变化后,当事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对消费者提出的退卡退款要求未按规定进行退卡退款,经我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修正)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2021公布)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2022公布)第三十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修正)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据此,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部门依据对当事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4.4 万元的处罚。
发卡企业须严格执行预付卡资金存管、兑付及退卡退款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使用规则、拒绝合理退卡诉求,切实保障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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