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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商品条码 深圳市金冠达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今日国土
所属栏目:资讯-快讯
发布时间:2026-06-16 1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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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商品条码 深圳市金冠达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深市监南处罚〔2026〕南头 114 号),深圳市金冠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00060418,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因违反商品条码管理相关规定,被处罚。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查,深圳市金冠达科技有限公司在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商品条码使用行为不符合《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要求,构成条码管理类违法。执法机关结合违法情节轻微、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开展裁量。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25修改)/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监管部门责令深圳市金冠达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条码相关问题,并处罚款 1000 元。

商品条码是产品溯源、市场流通的重要标识,企业需依规注册、规范使用商品条码,不得冒用、伪造、违规印制使用条码,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