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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标准开展消防维保服务 云南安垒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今日国土
所属栏目:资讯-快讯
发布时间:2026-06-22 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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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标准开展消防维保服务 云南安垒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局作出行政处罚(昆西消行罚决字〔2026〕第 0066 号),云南安垒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067111602K,法定代表人夏某某)因未依照国标、行标开展消防技术服务,被处以 2000 元罚款。

经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局查,当事人单位云南安垒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2026年05月14日,西山区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员在对云南金马碧鸡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金马碧鸡旅游商城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云南金马碧鸡旅游商城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云南安垒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二环北路实力北岸4幢1单元601、603号,法定代表人:夏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067111602K)存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其出具的云南金马碧鸡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金马碧鸡旅游商城的2026年2月份、3月份、4月份《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报告》中未指出该场所的消防水泵房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水泵房未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7.2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条之规定。云南安垒科技有限公司在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局指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后就立即制定整改计划,积极整改火灾隐患,依法给予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局消防部门对当事人云南安垒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如下: 罚款 2000 元。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全面排查建筑消防隐患,完整、真实记录并上报问题;出具不实维保报告将面临罚款,造成火灾安全事故的,将加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