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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专用权! 义乌市春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今日国土
所属栏目:资讯-快讯
发布时间:2026-06-25 16: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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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专用权! 义乌市春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东市监处罚[2026]474号),义乌市春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涉事企业为义乌市春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经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2026年4月21日,被处罚人义乌市春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在东阳市江北街道北鹿西街693号3栋10楼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春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春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春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处罚如下:一,没收,销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扣押的侵权产品:二,处罚款72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没款合计7400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市场经营主体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户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杜绝销售商标侵权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