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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抽检不合格产品 深圳时代优品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今日国土
所属栏目:资讯-快讯
发布时间:2026-06-30 17: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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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抽检不合格产品 深圳时代优品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深市监福处罚〔2026〕华强北 151 号),深圳时代优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XEQX2N,法定代表人陈某)因生产经抽检判定不合格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查,深圳时代优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市场监督抽检中质量指标不达标,违反产品质量相关管理规定,构成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执法部门对当事人深圳时代优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罚款 27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20 元,罚没款项共计 2720 元。
生产企业需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生产不合格产品可被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三倍罚款,情节严重将吊销营业执照。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足额缴清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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