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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茶粉抽检不合格 桐乡土特产公司被处罚

来源:今日国土
所属栏目:资讯-消费
发布时间:2026-05-19 17:14:33
点击量:17

近日,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销售污染物超标食品被依法查处。

 据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当事人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经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委托安徽腾云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共生产100瓶,每瓶100克,放在该公司自有天猫网店"陌上花开茶叶旗舰店"内以11.98元/瓶的价格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局开展现场检查后发出了召回通知,截至案件调查结束,召回抽样批次抹茶粉(固体饮料)23瓶并已销毁。我局认定当事人货值金额1198元,违法所得为1198元。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整改,提交了整改报告。

当事人生产销售污染物质超标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桐市监处罚[2026]755号),对当事人作出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98元,2.处罚款50100元,罚没款项全部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把控产品进货、委托生产、线上销售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落实食品查验义务,杜绝重金属、污染物超标食品流入市场。线上电商商家更需规范经营,严守食品安全红线。

 注明:上述信息均来自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