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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嘉兴万卓知识产权公司被处罚

来源:今日国土
所属栏目:资讯-快讯
发布时间:2026-05-20 1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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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嘉兴万卓知识产权公司被处罚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浙 (嘉) 市监处罚〔2026〕13 号),嘉兴万卓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因未取得专利代理资质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依法处罚。

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涉事企业为嘉兴万卓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万卓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浙江某某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等4家申请人代理专利申请,并为嘉兴市某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司代报专利申请的行为,违反了本条例的规定,属于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163265元元。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的规定。

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播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嘉兴万卓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嘉兴万卓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减轻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9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99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专利代理是知识产权服务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专利申请质量与申请人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无资质 “黑代理” 扰乱行业秩序、埋下专利质量隐患,一直是知识产权代理行业 “蓝天” 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