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化妆品 深圳宝莳百货有限公司被处罚

销售侵权化妆品 深圳宝莳百货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公布处罚结果(深市监罗处罚〔2026〕东晓 94 号),深圳宝莳百货有限公司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受到行政处罚。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查证,深圳宝莳百货有限公司在售 SK-II 旅行必备四件套装,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深圳宝莳百货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条/第2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常用的行政处罚种类中,警告是较轻的行政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较重的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轻重程度介于两者之间。/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执法部门对深圳宝莳百货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 244 元,并处罚款 3000 元。
百货经营商户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格查验商品来源及商标授权资质,坚决杜绝销售侵权商品,共同维护公平合规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