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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迁址无证上线外卖 北京博雅腾飞餐饮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今日国土
所属栏目:资讯-快讯
发布时间:2026-06-05 16: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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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迁址无证上线外卖 北京博雅腾飞餐饮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京通市监处罚〔2026〕2496 号),北京博雅腾飞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ECA00H,法定代表人谢某某)因变更经营地址后未重新申办食品相关许可,擅自依托美团平台上线外卖经营,被责令停止违法经营,处以罚款 5000 元。

经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当事人北京博雅腾飞餐饮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向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当事人办理的《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生产经营场所为: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刘老公庄东侧(北京英特塑料机械总厂)4幢一层南10,当事人在此场所通过线上及线下的方式,实际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 2026年2月1日,因经营不善,当事人停止了餐馆的经营活动,并于2026年2月12日与其房屋出租方北京福乐阳光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租赁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刘老公庄东侧携家会朋酒店东侧一处三间库房,暂将原经营用厨房用品搬迁至该房屋存放,承租上述房屋当事人尚未交付租金。春节假期后,当事人于2026年3月1日开始,在上述房屋继续对外开展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因该场所无法提供堂食服务,故仅通过线上“美团”外卖平台销售餐品,未采取线下销售方式。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6日期间我局检查日止,当事人在未重新办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继续通过网络从事餐饮服务销售餐品的经营活动。 在案件调查中,我局于2026年3月13日向“美团”平台所在地市场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请求协助调取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6日期间,当事人销售餐品的销售额及数量情况。2026年4月8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收到“美团”平台运营商: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查询结果。经证实,当事人经营的餐厅在上述期间通过“美团”平台销售餐品销售额为12772.31元。 据此,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从事餐饮服务销售餐品金额共计12772.31元,违法所得共计12772.31元。 2026年3月11日,经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被举报的经营场所北京市通州区刘老公庄东侧携家会朋酒店东侧复查证实,该场所房间内设施已全部搬离,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已终止。

当事人北京博雅腾飞餐饮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相关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订)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部门对当事人北京博雅腾飞餐饮有限公司主动作出如下处罚:罚款 5000 元的处罚决定。

餐饮商户变更实际经营地址,必须及时变更或重新申领食品经营相关证照,不得随意更换加工点私自上线外卖平台,网络餐饮平台也应严把入驻商户实地核验关口。